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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一兄妹! 妹摸兄“命根子”发生性关系
时间:2024-01-21 15:11 点击次数:149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新北市发生一起同母异父的兄妹事件,两人趁家中长辈不注意时,竟然不顾兄妹伦理4度在家中发生性关系。哥哥事后虽承认错误,但他却表示“是妹妹挑逗我的!”台检方调查虽是妹妹主动挑逗哥哥,但因妹妹仍未满14岁,检方仍依较轻的与幼女性交及猥亵罪起诉。

  这起兄妹的案件,发生自今年2月起,28岁的哥哥从小就随母亲改嫁,母亲随后生下两名同母异父的妹妹,并且一起居住在新北市新庄区,哥哥平日以打零工维生。由于哥哥年纪较大,肩负起兄代父职的责任,平日管教妹妹,有时会和么妹嬉闹玩耍,没想到竟然自今年2月起,两人玩到床上去偷尝禁果。

  两兄妹共计发生4次不伦关系,妹是在今年7月和网友聊天时,一时说溜嘴讲出和哥哥发生关系,网友劝她报案。妹事后和母亲到警局提告和验伤,警方随即传唤其兄到案说明,社工人员也介入辅导,声请保护令隔离兄妹。

  哥哥到案后宣称,自己理智上知道不能与妹妹发生这样不伦关系,但不禁妹妹的一再挑逗和主动,妹还主动抱他和亲他,甚至还摸哥哥的“命根子”,哥哥也曾告诉她“不要害我去坐牢”。警方事后调查兄妹两曾发生4次性关系,并爱抚猥亵6次,台检方根据两人供词认定是“合意性交”,但由于妹未满14岁,台检方仍依法,成年人与幼女性交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将哥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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