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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使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3-10-17 03:56 点击次数:193

  阜新,寓意“物阜民丰,焕然一新”,1940年置市。位于辽宁省西北部,东接沈阳市,南邻锦州市,西连朝阳市,北靠内蒙古自治区。全市总面积10326平方千米,其中城市建成区76.5平方千米。下辖2县5区及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市常住人口173.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2.9万人。阜新是全国第一个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市、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也是国家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市之一、“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首批全国篮球城和省级园林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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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阜新市空间均衡水网规划(暨全域海绵化水润阜新总体规划)》(公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阜新市扶持培育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阜新市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阜新市细河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阜新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阜新市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阜新市清洁取暖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阜新市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纪实

  日期: 2018-08-27浏览量:582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大小:

  根据《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政发〔2017〕11号),我市已建设完成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并已于2018年7月31日开始上线试运行。新版政务服务平台的启用,标志着我市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为我市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百姓办事便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切实推广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互联网+政务服务”是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打造服务型政府、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是“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有效载体,是实现政务服务“六个一”要求的必要手段,是“制度+技术”的深度变革,也是我市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运用,有效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的融合发展。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将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不仅大大缩短权力事项审批时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也从根本上解决了信息共享难、企业审批难,群众办事难、办事繁、办事慢等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应用的重大意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加快推进网上政务服务相关制度建设。

  市、县(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市本级723项政务服务办理事项已全部录入平台事项库,8月31日政务服务网正式开通,首批518项政务服务事项可通过互联网在网上申办,网上办理率为71.6%。县(区)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录入事项库,9月底前开通网上办理,网上办理率不低于70%。

  1.政务服务网。是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的门户网站,是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入口,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咨询、网上预约、在线申报、网上预审、受理告知、办事过程查询、结果公示、服务评价、交流互动、投诉建议等网上政务服务。依托阜新政务服务网设立我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市级政务服务部门分厅和县区网上政务服务大厅。

  2.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是我市各级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网络管理系统,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实现与互联网的逻辑隔离。包括事项库及人员管理、网上预审、预约管理、窗口受理、内部审批、收费、送达、查询与评价、归档管理、智能化集成、流程网上运行、电子信息管理、并联审批、数据共享与交换等功能。

  3.电子监察系统。电子监察系统主要针对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业务办理功能进行监察,对政务服务事项运行全过程进行网上监察,涵盖事前、事中、事后过程,是支撑政务服务事项公开透明运行的保障。同时,通过对各级、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共享交换数据的分析,对全市政务服务工作进行监察分析。

  (一)强化责任落实。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政务服务事项均确定了受理、审查、审批、反馈等环节,明确了各环节的办理时限,并进行网上实时监察,通过权力运行网上留痕,实现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最大程度确保权力事项结果的公正、公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推进本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工作,相关事项具体办事人员要熟练掌握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的办理流程,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得到及时办理。

  (二)全面使用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网上申办开通后,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保证工作时间内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实时在线,实时解答、受理办事人员线上、线下的咨询和申办事项,并公开网上办理过程及办理结果,避免延期办理,实现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并全程留痕。对受理事项临近办理时限、达到办理时限、超过办理时限的,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分别发出预警、黄牌、红牌三种警示信号,并通过系统内部短消息、手机短信等方式提示相关人员,促进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过程的公开透明、优质高效,实现对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在岗在位和办事效率等情况的有效监督。

  (三)加快推进业务系统对接。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要全面启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无审批系统的政务服务事项,直接通过市平台“一网”办理;部门有自建审批系统的,市级自建系统原则上不再使用。确需继续使用的要抓紧与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对接,与系统开发公司联系,研究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方案,2018年年底前完成市、县两级自建系统的对接。有省建审批系统或国家建设审批系统的政务服务事项,要同步将审批事项二次录入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办理。

  (四)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市行政服务办要推进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全面应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在实体大厅合理设置办事窗口,实行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配套完善运用大厅智能终端设备(自助查询终端、自助申报终端、排队叫号一体机、智能评价器等设备),为公众提供自助查询、排队叫号、自助打印、自助申报、自助评价等服务,提高群众办事的便捷性。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引导、深入宣传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重要意义及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主要功能和使用方式,大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通过微博、微信朋友圈、广播、电视广告以及政府网站多种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平台使用率。

  (六)加强监督考核。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市营商局、市行政服务办要加大对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定期通报机制,对使用不积极、办理不及时的部门要进行督办和通报;研究制定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考核管理办法,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内容。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措施不配套的,及时责令整改并督促跟踪落实,确保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有力有序运行,最大程度的利企便民,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更好地惠及社会、更好地促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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